法警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 二、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 三、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
法警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 二﹑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 三﹑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