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學業成績考查要點、學員法律課程指導要點、學員學習實施要點、學 員品德學識成績考查要點、學員獎懲要點、學員請假注意事項及其他本規 則未規定事項,由本學院另定之。
學員學業成績考查要點、學員法律課程指導要點、學員學習實施要點、學 員品德學識成績考查要點、學員獎懲要點、學員請假注意事項及其他本規 則未規定事項,由本所另定之。
學員學業成績考查要點、學員學習實施要點、學員品德學識成績考查要點 、學員獎懲要點、學員請假注意事項及其他本規則未規定事項,由本所另 定之。
結業學員經分發任用後,應即遵令到職,在服務三年內不得以進修研究或 其他非正當理由請求調職、辭職、或留職停薪,其不遵令到職或未經奉准 而離職者,追繳在所期間全部費用。
學員之獎懲要點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