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劃分所屬各級檢察機關及監獄、看守所、少年 觀護所首長 (以下簡稱首長) 之人事權責,以確立人事責任制度,特訂定 本辦法。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劃分所屬各級檢察機關及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首長(以 下簡稱首長)之人事權責,以確立人事責任制度,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