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辦理民刑事件事實證明審查辦法 第 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73 年 03 月 16 日修正
第 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C1581>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十八冊10662頁 <C1581-1>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十八冊10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