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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處務規程 第 12 條
秘書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
    協調及督導。
五、本部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及工
    程施工查核。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七、本部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八、其他庶務、財物、工程及相關事項。
民國 110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第 12 條
秘書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
    協調及督導。
五、本部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及工
    程施工查核。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七、本部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八、其他庶務、財物、工程及相關事項。
民國 100 年 10 月 05 日修正
第 12 條
秘書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部與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本部與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
    協調及督導。
五、本部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及工
    程施工查核。
六、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八、本部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九、不屬其他各司、處事項。
民國 86 年 08 月 06 日修正
第 13 條
秘書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 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彙編事項。
 (二) 本部中、長程計畫之彙辦事項。
 (三) 本部施政報告之編擬、彙辦事項。
 (四) 本部及所屬機關研究發展項目之審核、彙辦事項。
 (五) 本部及所屬機關研究發展報告之審核、彙辦事項。
 (六) 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之彙辦、陳核事項。
 (七) 本部公報之編輯事項。
 (八) 本部史料之蒐集、彙編事項。
 (九) 不屬於本部業務之陳情案件之處理事項。
 (一○) 其他綜合計畫、研究發展事項。
二、第二科:
 (一) 本部研考法規之研擬事項。
 (二) 本部施政計畫之管制、考核事項。
 (三) 列管項目之追蹤考核事項。
 (四) 中央民意及監察機關質詢案件及巡察案件之管制事項。
 (五) 交辦、會報決定事項及各種方案之追蹤、列管事項。
 (六) 年度工作考成之簽擬、彙辦事項。
 (七) 公文管制及文書稽催事項。
 (八) 為民服務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九) 其他管制、考核及追蹤、檢查事項。
三、第三科:
 (一) 不屬於其他司、處業務之部、次長講演文稿撰擬事項。
 (二) 機要文件、密電之處理、保管事項。
 (三) 覆核文稿之陳轉、複閱事項。
 (四) 中央民意機關質詢案之分送、彙辦事項。
 (五) 部務會報之議事、記錄及分辦事項。
 (六) 交辦重要會議之籌劃及議事事項。
 (七) 本部與司法院業務會談之議事事項。
 (八) 本部重要措施之彙辦事項。
 (九) 本部及所屬人員出國報告、政府出版品之審核、彙辦事項。
 (一○) 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一一) 輿情資料之蒐集、分析事項。
 (一二) 外賓拜會之安排、接待事項。
 (一三) 不屬於本室其他各科之事項。
民國 70 年 06 月 16 日修正
第 13 條
  會計處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本部暨所屬機關概算、預算及決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事項。
  (二)本部暨所屬機關分配預算之編製、審核及科目流用、經費保留之申請與核轉事項。
  (三)本部暨所屬機關歲入、歲出預算之追加、追減及動支預備金之審核及彙轉事項。
  (四)統籌科目等專款申請案件之核辦事項。
  (五)房屋建築設備等專款之核辦事項。
  (六)本部暨所屬機關歲計事務之建議及督導事項。
  二、第二科:
  (一)會計制度、會計法令之設計、制定及推行事項。
  (二)本部經營各類款項會計憑證之編製、審核及會計簿籍之登記事項。
  (三)本部經管各類款項會計報告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四)本部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案件及有關財務收支之會辦核簽事項。
  (五)監所作業基金預算、決算之籌擬及核編事項。
  (六)所屬機關各類會計報告之審核及統制紀錄帳簿之登記與彙編事項。
  (七)本部暨所屬機關會計事務之督導事項。
  (八)一般會計業務視察事項。
  三、第三科:
  (一)本部暨所屬機關會計人員任免、遷調、訓練、考績、獎懲及編制事項。
  (二)所屬機關會計部分交代案件之審查事項。
  (三)本處及所屬機關會計單位工作報告之彙編及核轉事項。
  (四)本處文書、收發及印信典守事項。
  (五)不屬本處其他各科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