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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1
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貫徹人事公開,審議有關人
    事案件,設甄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民國 90 年 03 月 2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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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貫徹人事公開,審議有關人
    事案件,設甄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民國 83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1
一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貫徹人事公開,審議有關人
    事案件,設人事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