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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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政風機構政風人員人事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7
七 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依本要點設置本會,應報法務部核備,並附委員 名冊;委員變更時,應報法務部登記。
民國 82 年 12 月 02 日訂定
7
七 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依本要點設置本會,應報法務部核備,並附委員 名冊;委員變更時,應報法務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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