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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機構政風人員人事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5
五 本會會議紀錄,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 會議次別、日期及地點。 (二) 主席、紀錄人員及出席委員姓名。 (三) 受甄審人數及姓名、職稱。 (四) 決議事項。
民國 82 年 12 月 02 日訂定
5
五 本會會議紀錄,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 會議次別、日期及地點。 (二) 主席、紀錄人員及出席委員姓名。 (三) 受甄審人數及姓名、職稱。 (四) 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