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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所協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1 條
本會職員不支薪貼,所有必要費用主任委員於本機關公費項下撙節開支。
民國 58 年 10 月 16 日修正
第 11 條
本會職員不支薪貼,所有必要費用主任委員於本機關公費項下撙節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