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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所協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 條
為改良監所設施,各地設立監所協進委員會以資協助。
民國 58 年 10 月 16 日修正
第 1 條
為改良監所設施,各地設立監所協進委員會以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