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分類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 二、受刑人之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 四、受刑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 五、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事項。 六、受刑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
調查分類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 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 二 受刑人之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 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 四 受刑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 五 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事項。 六 受刑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事項。 七 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
(調查分類科掌理之事項) 調查分類科掌理左列事項: 一 關於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 二 關於受刑人之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 關於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 四 關於受刑人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 五 關於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事項。 六 關於受刑人出監後之調查、聯繫及安置事項。 七 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