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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7 條
本委員會為因應需要,得設專案小組,其主持人由主任委員指定。
民國 87 年 05 月 06 日訂定
第 7 條
本委員會為因應需要,得設專案小組,其主持人由主任委員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