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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6 條
本委員會得聘請諮詢顧問,提供諮詢服務,協助重要業務之規劃及諮詢。
民國 87 年 05 月 06 日訂定
第 6 條
本委員會得聘請諮詢顧問,提供諮詢服務,協助重要業務之規劃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