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7:2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8
八  因侵害財產法益而犯罪者,應斟酌受刑人之資力,特別審查是否已賠
    償因犯罪而生之損害。
民國 85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8
八  因侵害財產法益而犯罪者,應斟酌受刑人之資力,特別審查是否已賠
    償因犯罪而生之損害。
民國 81 年 03 月 19 日修正
8
八  因侵害財產法益而犯罪者,應斟酌受刑人之資力,特別審查是否已賠
    償因犯罪而生之損害。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