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 13 條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罪,其褫奪公權,比照主刑減刑標準審酌之;其審酌後 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年。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