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有關法院、檢察官、看守所、監獄之規定,於軍事法院、軍事檢察 官、軍事看守所及軍事監獄之規定亦適用之。
本條例有關法院、檢察官、看守所、監獄之規定,於軍事法庭、軍事檢察 官、軍事看守所及軍人監獄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