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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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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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懲治走私條例 第 11 條
走私行為之處罰,海關緝私條例及本條例無規定者,適用刑法或其他有關 法律。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修正
第 11 條
走私行為之處罰,海關緝私條例及本條例無規定者,適用刑法或其他有關 法律。
民國 81 年 07 月 29 日修正
第 11 條
走私行為之處罰,海關緝私條例及本條例無規定者,適用刑法或其他有關法律。
民國 74 年 06 月 26 日修正
第 11 條
走私行為之處罰,海關緝私條例及本條例無規定者,適用刑法或其他有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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