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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第 9 條
同一行為雖經外國確定裁判,仍得依本法處斷。但在外國已受刑之全部或
一部執行者,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
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訂定
第 9 條
同一行為,雖經外國確定裁判,仍得依本法處斷。但在外國已受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者,
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