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第三百三十九條至前條之罪 準用之。
(準用之規定)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第三百三十九條至前條之罪 準用之。
(準用之規定)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前六條之罪準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前七條之罪,準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前四條之罪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