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3 條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修正
第 323 條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民國 86 年 10 月 08 日修正
第 323 條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或電磁紀錄,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訂定
第 323 條
電氣,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