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