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 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 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 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