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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第 1 條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施行前開始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
繼承編之規定;其在修正前開始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
修正後之規定。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修正
第 1 條
(不溯既往之原則)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施行前開始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
繼承編之規定;其在修正前開始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
修正後之規定。
民國 20 年 01 月 24 日訂定
第 1 條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施行前開始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
繼承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