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施行前發生之債務,至施行後不履行時,依民法債編之規定,負 不履行之責任。 前項規定,於債權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時,準用之。
民法債編施行前發生之債務,至施行後不履行時,依民法債編之規定,負 不履行之責任。 前項規定,於債權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