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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971 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修正
第 971 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第 971 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夫死妻再婚,或妻死贅夫再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