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929 條
商人間因營業關係而占有之動產,與其因營業關係所生之債權,視為有前
條所定之牽連關係。
民國 96 年 03 月 28 日修正
第 929 條
商人間因營業關係而占有之動產,與其因營業關係所生之債權,視為有前
條所定之牽連關係。
民國 18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929 條
商人間因營業關係而占有之動產,及其因營業關係所生之債權,視為有前
條所定之牽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