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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881-11 條
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因抵押權人、抵押人或債務人死亡而受影響。但經約定
為原債權確定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民國 96 年 03 月 28 日修正
第 881-11 條
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因抵押權人、抵押人或債務人死亡而受影響。但經約定
為原債權確定之事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