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不得 妨阻其全部。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而為低地所必需者,高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之必要 ,不得妨堵其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