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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修正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民國 18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