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 保證契約。 前項情形,保證人對於通知到達債權人後所發生主債務人之債務,不負保 證責任。
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 止保證契約。 前項情形,保證人對於通知到達債權人後所發生主債務人之債務,不負保 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