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751 條
債權人拋棄為其債權擔保之物權者,保證人就債權人所拋棄權利之限度內 ,免其責任。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751 條
債權拋棄為其債權擔保之物權者,保證人就債權人所拋棄權利之限度內, 免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