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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745 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
拒絕清償。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745 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
得拒絕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