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737 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 效力。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737 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 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