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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73 條
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
第 73 條
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