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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729 條
稱終身定期金契約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自己或他方或第三人生存期 內,定期以金錢給付他方或第三人之契約。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729 條
稱終身定期金契約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自己或他方或第三人生存期 內,定期以金錢給付他方或第三人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