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 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 付全部價金。
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 者,除買受人有連續兩期給付之遲延,而其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 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