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58 條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158 條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