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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217 條
遺囑執行人有數人時,其執行職務,以過半數決之。但遺囑另有意思表示
者,從其意思。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第 1217 條
遺囑執行人有數人時,其執行職務,以過半數決之。但遺囑另有意思表示
者,從其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