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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15 條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
第 115 條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