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撤銷時,準用前條之規定。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撤銷時,準用前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