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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032 條
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但約定由一方管理者,從其約定。
共同財產之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修正
第 1032 條
(共同財產之管理)
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但約定由一方管理者,從其約定。
共同財產之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第 1032 條
共同財產,由夫管理,其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