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 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 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