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依法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以書面或言詞 為之。以言詞為申請者,受理之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 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當事人依法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以 言詞為申請者,受理之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 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