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2: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暨高雄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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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心障礙停車位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外不得占用,領有身心障礙手
    冊者,應將手冊置放於前座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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