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1:5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辦事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8 月 09 日
第 5 條
社工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受戒治人入所指導。
二、受戒治人之直接及間接調查。
三、受戒治人之指紋及照相分類。
四、受戒治人家庭、社會關係評估及處理。
五、社會資源之運用。
六、受戒治人出所後之聯繫。
七、其他有關社會工作及調查事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