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13:1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候補、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查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09 月 20 日
第 2 條
候補、試署檢察官於候補、試署期間辦理之事務、服務成績考查及再予審
查相關事項,依本辦法行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