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4: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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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長官巡視時,應將病人人數,及特殊狀況,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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