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05: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法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95 年 12 月 26 日
第 4 條
各專科法醫師之甄審,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但法務部得依實際情況增減
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