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5:4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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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申請人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每次時間以二小時為原則,有正當理由
      者,得延長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