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2:4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申請案件審查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民國 94 年 12 月 01 日
第 2 條
律師申請聘僱或展延聘僱外國人之許可,每件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